国际教育学院关于补考工作的规定

来源:教学管理 2022/06/27

国际教育学院关于补考工作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补考工作的管理,推进工作规范化,加强学风建设,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考试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分院实际,特对我分院补考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补考包括本学期补考上学期不及格课程、缓考和毕业前补考以前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二、补考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完全按照正常考试的规范和流程,严格组织、严格管理、严明纪律。

三、补考工作安排。教学秘书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统计补考学生名单,明确考试类型(开卷还是闭卷),确认无误。

2.制定补考安排表(教务处模板),提前 3 天通知到学生。

3.制定补考期间系领导值班巡考安排表,通知到人。

4.将补考安排表和补考期间系领导值班巡考安排表送教务处备案。

5.准备补考试卷、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考场统计表。

6.考试结束回收试卷并负责转交阅卷教师,教师阅卷后收取试卷和纸质成绩单,按要求装订。

7.考试工作归档。

8.完成与补考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命题工作。上学期末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核试题时同时审核 A 卷和 B 卷,补考试题一律启用上学期期末考试的第二套试题。

五、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阅卷教师应按评分标准严格阅卷,补考成绩不计平时成绩,只计卷面成绩。登记时先登卷面成绩,再登总评成绩。经教务处批准正常原因缓考的,按期末考试办法计算成绩,并在补考成绩单上注明“缓考”字样。阅卷教师提交纸质成绩单,并在成绩单标题右侧加注“(补考)”字样,同时按规定时间上网提交成绩。

六、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条例的规定完成监考工作, 特别注意向学生重申考试纪律、清理学生所带与考试有关材料、指导学生按考试要求就座、核对考生身份。同时因补考每考场专业较多,要特别注意核对试卷, 考试结束后填写考场记录表。

七、补考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要求就坐。

八、违纪处理。学生补考违纪,按考试期间违纪处理程序,严肃处理。

九、其他有关考试事宜按《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考试管理条例》和《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