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

来源:党建制度 2022/06/24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学校党支部领导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是:遵循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增进团结和凝聚力。

四、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要灵活,如专题生活会,讲评式生活会,学先进找差距生活会、汇报式生活会、交流式生活会、议政式生活会、过党龄生日式生活会等。创造宽松的氛围,使党员干部、党员以轻松愉悦的心情,畅所欲言。

五、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人员要保证,学校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提前半个月报市教育局党委工作部,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报市教育局党委工作部同意。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要开高质量的会议,讲求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党支部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

六、民主生活会后10日内向区教育局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的书面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